Read the Book of Mormon in 97 days

星期日, 10月 21, 2007

分辨你的擔子或重擔

【加拉太書Gal. 6:2,4-5,】 要彼此分擔重擔,這樣就是成全基督的命令。每一個人都應該省察自己的行為;如果有好行為,他可以引以為榮,不需要跟別人的成就相較量。每一個人應該肩負自己的擔子。

我們是 神照著祂自己的形象所造成的,就是要我們為一些特定的工作負擔責任,「神就賜福給他們,又對他們說:「要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,治理這地,也要管理……」管理、掌權的意思之一,就是必須曉得我們什麼是我們的工作,又什麼不是我們的工作。那些硬要把別人的工作一肩承攬下來的人,遲早會累死自己,最終也托垮別人。每個人必須學習有智慧地去分辨什麼是我應該做的,什麼不是我的責任範圍。很顯然,上帝並沒有吩咐我去做全天下的事,但也不是創造我成為一事無成的人,這當中的界線在哪裡? 如果我們僭越了別人的界線,我們反而成為別人的危害。

加拉太書6:2說:要彼此分擔重擔,這樣就是成全基督的命令。 而第五節又告訴我們每一個人應該肩負自己的擔子。「重擔」與「擔子」在希臘文中式有區別的,希臘文的「重擔」是指「過渡的負擔」(Excess burdens),就是那些種到會讓我們倒下去的負擔,是我們無法自己一個人背負的巨石-----那些生活中所碰到的危機與悲劇,我們需要別人出手協助。而「擔子」呢,是指「貨物」(Cargo),或是「每天辛勞的工作」,就是我們每天必須做的那些事,是人自己背負得起的。

因此,神期待我們可以處理自己的感情、態度、行為,以及祂所交托給我們每個人的責任。雖然有時我們覺得不容易,但是主應許我們,不會給我們無法承擔的試煉,而且,一天的擔子,一天擔就夠了。問題是,當我們把「重擔」誤認為每日的「擔子」而忍受著自己承擔,或拒絕別人協助時,問題就發生了!又或者是,把自己應負的「擔子」視為「重擔」,亦為自己不必挑負時,也就產生不負責任的後果出來。所以,及早決定「我」是什麼,我的責任界線在哪裡,是非常重要的!

1. 界線幫助我們定義出什麼是我 ,又什麼不是我 。

界線可以標示我到哪裡為止,別人從哪裡開始,讓我們有「所有權感」。知道我可以擁有什麼,我的責任是什麼,這將帶給我自由也帶來安全感。想想看,如果有人對你說:「好好的捍衛你的疆土,因為你必須為那裡所發生的一切事負責。」但是,卻不告訴你到底你的疆土界線在哪裡,這將是何等的困惑!

這正是發生在我們情感上與屬靈上的情形。神造了我們,給我們「自己」,也就是說,我們活在自己的靈魂裡面,必須為那些構成我們自己的東西負責。【箴言Pr. 14:10】 心中的苦楚,自己知道;心裏的喜樂,外人無干。我們必須處理我們靈魂裡面的東西,而界線可以幫助我們為此定位。假如沒有人把範圍告訴我們,或教了我們錯誤的範圍,我們的生活就會陷入極大的苦難中。其實,聖經已經明確地告訴我們那些範圍是什麼,我們該如何保護這些範圍與界線,聖經教導我們不需要去為別人負責,也絕對不可以控制別人---雖然我們常常發很多時間和精力希望能夠如此。

在我們談到家人間的健康界線前,我們首先要知道設立界線兩個重要的部分:

兩項重要的界限:
a. 要對 別人 設立界線

這是談界線最常聽到的部分,這個意思並不是要我們去改變別人、改變環境。我們無法改變環境。「對別人設下界線」的意思是:限制自己與行為不當的接觸,而不是要去改變別人的行為使其行為得當。

在這方面,我們的榜樣是神自己。神並沒有真的向人「設限」而「使他們行為端正」。神只是設下一些標準,讓人自己去選擇要成為一個怎樣的人,然後,在他們行為不當的時候,祂便和那些人遠離。事實上,神的意思是:「你可以選擇繼續我行我素,照你想要做的方式行,但是,你不能進入我的天國。」天國是悔改之人的去處,歡迎所有選擇悔改的人。
神設立界線來遠離邪惡,遠離那些不知悔改的人,我們也該如此。聖經一再勸導我們要遠離那些具有毀滅性之行為的人,我們這樣做並非沒有愛心,而是在保護、是在採取行動,以免受到無情的摧殘。

另一個對我們有益的界線是:
b.要對 自己 設立界線

我們內心需要有個空間,在那裡,我們可以放進感情、衝動、慾望而不表現出來。我們需要自制,不是壓抑。我們必須能對自己說不,這包括毀滅性的慾望,以及那些雖然好,但卻非適當時機去追求的目標。我們需要對自己設限,自我定位,這需要健全的內心架構、擁有責任感及自制能力。

在要對自己界線這方面,就需要有正確的思想與意念,而聖經正指示了最好的標準與原則。如果我們盡力照著神的話來建立界線,我們必要蒙福,否則,我們也要自食其果。【加拉太書Gal. 6: 7】不要自欺, 神是輕慢不得的。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。我們絕對需要學習對自己設立界線。

2. 夫妻間的界線是要學習在 自由 與 責任 中去 愛。

【以弗所書Eph. 5:21,24-25】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,彼此順服。教會怎樣順服基督,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。你們作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。
婚姻反映出基督與祂的新娘---教會---的關係。有些事情只有基督才做得到(只有祂能為我們死),有些事情只有教會能做得到(服從基督的大誡命),而有些事情是在基督與教會通力合作之下才能完成(拯救失喪的靈魂,執行大使命。)同樣的,在婚姻中,有些事情由這位配偶來做,有些事由另一位配偶負責,更有些是必須兩人互相合作才行。從婚禮那天,夫婦合為一體後,兩人並沒有失去個人的身份 。兩人都必須參與共同的婚姻關係,然而個人仍然擁有他自己的生活。

例如:沒有人會有問題決定誰該穿洋裝(是女方)、誰該打領帶(是男方)。但是,誰該管帳、誰該接、送孩子,大概比較麻煩,就需要一些協商。但這些問題還是可以依據個人的能力與興趣作決定。比較令人困惑的是那些專屬於個人的領域,屬於個人靈魂的成份,個人的主權範圍。
如果夫婦間有人侵犯到別人的「個人主權範圍」,諸如:想要控制對方的情感、態度、行為、選擇、價值觀,這樣,問題就產生了,因為這些都只有個人能控制,想控制這些,就是侵犯了別人的界線,事實上,我們與基督的關係、以及任何人際關係,都是以自由為基礎!我們在學習不斷地在自由中盡我們的責任。

在婚姻中設限是愛的表現;藉此綑綁罪惡限制偏差,界線保護了良善。例如:

設限之前
1. 「停止對我吼叫,你必須對我好一點。」
2. 「你必須停止喝酒,酗酒會破壞我們的家庭。你給我聽清楚!你在毀掉我們的生活啊!」
3. 「妳要求太多,我都不能擁有自己的時間了!

設限之後
1.「你儘管可以選擇對我大吼大叫,但如果你再這樣下去我是不會留在這裡的我會選擇離開」。
2.「你可以選擇不處理你喝酒的問題,但我不會讓我和孩子繼續現在這種混亂的生活中,下次你再喝酒,我們會到父母家過夜,告訴他們全部的實情。你可以選擇喝酒,只是,我要怎樣忍受或面對也是我自己的選擇」。
3.「我一週中可以用4小時照妳的意思整修房子,也許不能達成妳的全部計畫,但是那些計畫是妳的期待,不是我的,我不能為妳的期待負責,我選擇自己可以給予的方式。」

屈服於對方的要求與控制性的行為,就是為對方負擔他們發怒、鬧脾氣、失望的責任,在婚姻中,這只會傷害彼此的愛而已。當我們看見壞的事情發生,就應該藉著面對邪惡,幫助我們所愛的人看見他們自己的責任,而不是替他們負責、設法解救他們。唯有這樣,才是真正的愛我們的配偶與維護婚姻。

3. 親子間的界線是要幫助孩子成為 自動自發 、為自己負責 的人。

父母親總是認為孩子嘴上無毛,做事不牢,自己吃過的鹽比他們吃過的飯還多,走過的橋比他們走過的路也多,不管他們年齡有多大,就是沒長大,表現不夠好,需要自己的督導、影響。擁有這種看法的父母總是認為自己需要事必躬親的管教,孩子或者會完全照著父母的心意去做,變得依賴、被動,但看起來是乖乖牌的樣子,卻很難擔保成人之後會免除一段令人跌破眼鏡的「離經叛道」逆反行為。有些孩子接受父母過度的愛心,會覺得窒息,落入了常見的青少年反叛的風暴期。

天下的父母都認為該盡力保護孩子,他們不能犯錯,若是留下不良記錄,一生就完了。因此若有什麼事情發生,如果能私下料理好,就竭盡所能去做。比如說,當少女懷孕時,通常父母第一個想法就是拿掉胎兒,完全不顧慮生命的尊嚴。當孩子闖了其他的禍,有時他們並沒有提出要父母收拾殘局的要求,父母就先把狀況處理好,孩子既然沒有經過刻骨銘心的痛苦,問題行為的故態復萌自是常見。就算孩子提出要父母收拾殘局的要求,如果父母照著去做,其實是給孩子姑息的訊息。如果父母能瞭解這樣做法背後的議題,可能當初就不會採取息事寧人的做法了。

在「過猶不及─如何建立你的心理界線」一書中,克勞德與湯森德指出,作父母的對有問題的兒女會發出最後通牒,「如果父母對這些警言都能堅持到底,我相信很多年輕人都會浪子回頭。」他們還提到一個常見的現象:「父母常常會對孩子大聲嚷嚷或嘮叨不停,卻又不讓孩子承受惡行的後果。「愛,卻有限制」「溫和,但是堅定地要求子女必須為後果負責」的父母,才能養育出有信心、對生活有控制力的子女。」這樣的訓練對孩子而言是非常重要的,聖經提醒我們都要長大成人,【希伯來書Heb. 5:13-14】 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,因為他是嬰孩;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;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,就能分辨好歹了。今天我們建立親子間的界線就是為此!使他們成為一個能分辨是非、為自己負責的人!

有人曾以「天使」的角色作了一首名為<遺憾>的詩,寫道: 你曾經買了一件很喜歡的衣服卻捨不得穿,鄭重的供奉在衣櫃裡;許久之後,當你再看見它的時候,卻發現它已經過時了。所以,你就這樣跟它錯過了。你也曾經買了一塊漂亮的蛋糕卻捨不得吃,鄭重的把它供奉在冰箱裡;許久之後,當你再看見它的時候,卻發現它已經過期了。所以,你也這樣與它錯過了。 沒有在最喜歡的時候穿上身的衣服,沒有在最可口的時候品嚐的蛋糕,就像沒有在最想做的時候去做的事情,都是遺憾。 生命也有保存期限,想做的事該趁早去做。如果你只是把你的心願鄭重的供奉在心裡,卻未曾去實行,那麼唯一的結果就是與它錯過,一如那件過時的衣服,一如那塊過期的蛋糕。生命不會重來,孩子的成長也不會重來,每一個過程都是值得珍惜的。

Dr. Dobson在一次的演講中提到,其實父母與子女的差距在孩子出生之後就越來越小。他用數目的比例來闡述這個觀點。比方說孩子出生時,父母那時已是二十歲,孩子纔一歲,因此是二十比一的差距。十年之後,父母三十歲了,孩子是十歲,親子間的比例成為三比一。再過十年,比例成為二比一。在二十比一的階段對待孩子的方法與在二比一時,自是大不相同。但許多父母並沒有這樣的領悟,還是一成不變。當親子的比例越來越小時,關係的成份會帶上一些友誼的色彩,甚或到一個地步親子關係易位,需要成年子女來照顧年邁的父母,這樣的過程,界線是要不斷地改變、調整的。然而父母若從不曾接納孩子會長大成人的事實,在親子的互動中,隨著歲月的度過,會感覺越來越疏遠、緊張有增無減,搖頭嘆息,根本沒法享受子女逐漸成長後親子關係中的新光景。

聖經說子女是在父母的管教之下,直到他們長大成人為止,也就是說,子女長大之前,父母應該對子女負責,子女長大成年後,達到「為自己負責的年齡」,就必須從父母的監護與管理下走出來,為自己負責任。基督徒必須和天父建立另一種父母與子女的關係,神沒有讓我們成為孤兒,他把我們帶進神的家中,成為祂家庭中的一份子。現在還不至於太遲,建立你與孩子間的界線,幫助他成為一位能為自己負責的人!

4. 親人間成熟的界線是依 正確的價值觀 所設立的。

在我們台灣人的背景中,親人間上有許多的關係,例如:與年長父母親的關係,婆媳之間,手足之間,妯娌之間。都需要建立起健康的關係。或者在生活中,公司同仁之間、老闆與員工、師生之間,都存在著界線,我們如何去設立一個健康的、成熟的界線?這極其需要智慧,選擇正確的價值觀,才不至於落入受人的控告或控制中。

常常,作為一位有愛心的基督徒,我們很難拒絕那些有需要又是我們所愛的人。但很多時候,你所能給得起的,或根本給不起的,都是極其有限。出埃及記18章中,摩西的岳父葉忒羅眼見摩西事必躬親,擔心他負荷不了,就建議他把事情分擔出來,更能顧及百姓的需要。

學習認知自己的極限是很重要的,將你決定能夠給的東西給出去,至於那些超過你所能給的範圍、界線外的,就讓其他有能力的人來協助他吧,以同理的心憐憫他們的處境,他們需要知道你瞭解他們確實需要別人的援手。為他們禱告、必要時提供他們別的資源,這些是你所能為他們所做最有愛心的是了。如果不是如此,你超出極限地付出,你崩潰時,他們也得不到真實的幫助。這就是界線的重要性。

設立成熟的界線,可能是我們一生都要不斷學習的事。感謝上帝,祂為我們立下榜樣,祂全然尊重人的選擇,祂也給我們聖經中的真理,使我們凡是有所遵循,【約翰三書3Jn. :3-4】 有弟兄來證明你心裏存的真理,正如你按真理而行,我就甚喜樂。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,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。讓我們每一位都這樣來建立自己成熟、健康美好的人生與家庭。

沒有留言: